香港投资移民政策在沉寂了八年后选择重启,背后有多重原因。首先,经济因素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在之前的几年里,香港经济可能面临了一些挑战,需要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和优质人才来推动经济的增长和创新。投资移民作为一种有效的资本引入方式,能够吸引那些具备高净值和丰富投资经验的人群来港,为香港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其次,人才流失和竞争力下降也是香港重启投资移民政策的重要考量。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和地区都在积极争夺高端人才和资本。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和商业枢纽,需要保持其竞争优势,吸引和留住那些能够为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人才和资本。此外,政策调整也是基于对当前社会和经济环境的综合判断。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和经济环境都会发生变化,政策也需要与时俱进,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香港政府可能认为,当前是重启投资移民政策的合适时机,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促进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香港投资移民计划,内地人依然不能直接申请,其实当年入行时候的香港投资移民旧政,和今天也是一样的。根据旧版的香港投资移民计划数据,虽然内地人被排除在外,大部分投资人依然是内地客户,且比率高达95%。那他们是通过什么方法进行申请的呢?其实就是曲线移民。内地人怎么曲线申请香港投资移民呢?就是先花10万左右费用办一张门槛较低的外国绿卡,也就是大家说的第三国身份,再用这个身份为跳板,申请香港投资移民。目前市场上有很多小国家的绿卡(永久居民身份),办理起来迅速便捷,投资费用也不贵,是搭配办理香港投资移民的最佳伴侣。比如瓦努阿图绿卡。这个国家的长期居留签证办理起来非常方便,整个办理流程在1-2周左右。再比如几内亚比绍绿卡。1-2周可以办好,拿到绿卡后就可以作为第三国身份去申请香港投资移民,这也是目前整个市场上用得最多的第三国身份。
下面是香港投资移民的一些误区——
误区1:所有类型的资产都可以无限制地计入净资产。
正答
1)银行存款(即储蓄及定期存款)一定要是主申请人单独所有,不能是联名账户,且需要提供近两年每一天的余额流水。
2)证券、债券及基金一定要是主申请人单独所有,不能是联名账户,且需要提供近两年每个交易日的余额流水。
3)房产必须是主申请人100%持有,如果在夫妻名下,即使写清楚比例,也不能计入主申请人的净资产。
4)若是私人公司股份,需要主申请人百分百持股才可以计入净资产;若是上市公司股份,则不要求股份比例。
误区2:比特币、古董、玉石、黄金都能作为投资移民的资产类别。
正答
比特币、古董、玉石因没有官方文件可以证明其实际价值,所以不能作为投资移民的资产类别。黄金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如果是金饰或已取出的实物黄金,不可以作为投资移民资产;如果是购于银行,银行能出具相关证明,显示其在两年时间段内都持有该黄金且每天都能显示相应的市值,可以作为投资移民资产。
误区3:有贷款或者有抵押的房产不可以作为资产。
正答
首先让国内房产评估机构需要出具房评文件,且房评文件需要被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接纳并出具估价报告书。报告书中所显示的房产除去抵押或者贷款部分的市值,可以作为净资产证明。此外,抵押贷款跟按揭有所不同,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里明确负债类型,从而判定净资产表格部分是否填写正确。
误区4:用证券股票作为资产类别的客户,在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日期前两年的大部分时间段内,拥有3000万以上资产余额,就是符合净资产规定的。
正答
现净资产审核一定要满足每天余额都在3000万以上才可以,如果有不满足的时间段,可以用别的资产补充或者重新提供一个一直满足资产要求的账户,才能符合净资产规定。
误区5:用证券股票作为资产类别的客户,任意提供两年内三个时点的资产证明做公证即可。
正答
时点需要给到最近的一天,以此类推前面两个相同日期的三个时点,例如提供过的资产证明信是2024年5月29日的、另外两个时点分别是2023年5月29日、2022年5月29日。证券流水需要做与原件相符的时点公证。
误区6:中国籍人士有任意的第三国永居身份,皆满足申请。
正答
第三国身份需要能提供永居证明文件,才能满足申请,否则入境处很有可能不被认可或者要求补充永居证明文件。例如:某些小国移民项目,可以提供第三国身份证,无法提供永居证明文件,是不满足申请的;加拿大枫叶卡虽然也是有条件永居(有移民监),但是枫叶卡拥有永居证明文件,所以可以用作第三国身份。另外,第三国身份资料如果不是中文或英文的话需要翻译。
误区7:主申请人与受养人的第三国身份,需要保持在一个国家。
正答:不需要
误区8:受养人一定要有第三国身份才能跟随申请。
正答
受养人不一定需要拥有第三国身份才能跟随主申请人申请香港投资移民,但建议一起办理。根据香港投资移民计划的相关规定,主申请人需要拥有第三国身份,这是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然而,对于受养人(如配偶和18岁以下未婚子女),香港移民政策并没有明确要求他们必须拥有第三国身份才能跟随主申请人申请。但是,如果受养人最终申请无条件逗留,是需要第三国身份的。
误区9:获得正式批复几年后新增受养人,在主申请人获得香港永居身份(通常是7年后)后即使不继续将资产投资至香港,也不会影响新增受养人获批。
正答:建议继续投资至新增受养人获得无条件逗留,再撤资。
误区10:子女年龄的计算以递交到香港投资推广署为准。
正答:子女年龄的计算以递交到香港入境处为准。如果子女即将满18周岁,申请人需要尽快递交资料并附上声明书,请求投资推广署优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