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资移民是美国的一项投资移民计划,其名称来源于《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第五节的第五条(EB-5)。外国投资者可透过此方式为自己、配偶及未婚子女申办移民,获得美国永久居民(绿卡)身份,因此EB5成为美国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申请条件最宽松的一条便捷管道。EB-5要求投资者在美国创造至少10个全职工作机会。通常,投资者需要在特定区域(目标就业区域)投资50万美元,或者在其他地区投资100万美元,目标就业区域通常是经济相对较弱的地区。
其申请流程可分为三步:
(1) 第一步:I-526临时绿卡申请。
(2) 第二步:I-485调整身份或到美国海外领事馆面谈。
(3) 第三步:I-829申请永久绿卡,即移除临时绿卡二年效期的限制。
下面是一些关于EB-5的常见问题及解答
Q.投资人是否必须有经商或教育背景
A.不用。申请EB-5与L1不同,没有年龄上限、学历、语文、商业管理背景等条件要求,只需证明投资的金额是合法的来源所得即可。
Q. 夫妻双方是否可以只先一人申请?
A. 可以。例如先生名下有公司,则太太可先带小孩申办,如此一来先生的收入将不会被列入美国纳税收入,先生可于日后再行办理。
Q. 投资人曾经向美国移民局申请签证遭到拒绝,是否还可再办理EB-5
A.只要过去被拒绝的原因未涉及移民诈欺或其他重大案件,过去曾有签证被拒的记录,并不会影响投资人的申办资格。
Q.什么是资金来源合法?
A.也就是该以投资资金是合法取得,或是通过合法管道获得。因此若是以不合法/不正当方式取得的资金,如非法赌博、洗钱、挪用公款、抢劫或偷窃则不可用于EB-5。
Q.怎样才算是来源合法的资金?
A.投资人需证明其资金是以合法方式取得,如合法的商业经营、薪酬、投资、财产出售、继承、赠与、借贷、房地产抵押借款等合法手段。通常报税记录、提出公司资产负债盈利记录是很有利的证据。
Q.有条件绿卡申请(I-526)被拒绝的主要原因为何?
A.根据先前的数据统计,I-526未被批准的主要原因通常是与资金来源相关的文件不完整。自2001年911事件以来,美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反恐和防范洗钱行为。移民局要求申请人提供充分的资金来源证明,以作为审批的依据。因此,我们建议申请人准备足够充分的资料,这样有助于顺利通过一次性的审查。